湖南日報11月21日訊(全媒體記者 金慧)記者近日從長沙市發改委獲悉,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《關于進一步降低疫情影響穩定經濟運行的實施意見》,從企業減負、金融支持、做強優勢產業、穩定農業生產、擴大投資、項目建設等22個方面給予政策支持。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。
《實施意見》重點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痛點和難點,給予針對性的扶持,降低疫情對當前及長遠發展的影響。
比如在有效減輕企業負擔方面,全面取消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、采購文件費用;國有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,按時足額支付有關款項,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。
在圍繞解決企業融資難、融資貴的問題方面,鼓勵有關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,發放紓困貸款,依法設立專項貼息資金,對紓困貸款給予貼息。
對重點企業、中小企業重點支持方面,對行業骨干企業、上市后備企業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、“菜籃子”重點企業等,實行貸款企業名單制管理;在政府采購中通過多種方式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。
在擴大有效投資、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方面,提前啟動2022年全市重大項目投資計劃鋪排、預算內及專項債項目的儲備和爭取工作,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項目力爭2022年一季度前形成實物工作量;實行“一項一策”精準幫扶,將用地指標、建設資金等要素資源優先向重大項目傾斜。
針對此次受疫情影響最嚴重的文旅行業幫扶,因疫情影響,文化旅游企業繳納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,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征或免征,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;統籌安排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專項經費,支持文旅行業復工復產。
來源:湖南日報